那场报名风波过去后,日子恢复了往日的平淡如水。
村里的广播站又缺人了,林舒窈自告奋勇去了,因此每天一早,她几乎和邵云通时醒来。
两人用过早饭,邵云起身前往山里,从村后一条小道走时,还能听到村中央的大喇叭传来调音的沙沙声。
每当这时侯他都会放慢脚步,在等待几分钟后,终于能如愿从广播里听到少女温柔甜美的声音。
她不仅读书识字,还有一张伶俐的口才,因此每日早上的早间新闻,或者村里有什么通知全村的大事,都由她来播报。
有时侯正吃着饭,突然接到村委会的通知,她就忙不迭过去了。
林舒窈并不觉得麻烦,她不喜欢无所事事的生活,除了备考考试之外,有这么个工作还能挣一点钱,对她来说这太合适了。
邵云总会在临近中午的时侯回来,家里总是空空荡荡的,但邵云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着准备午饭,然后等待少女拿着一两本书,准时迈进家门。
林舒窈不了解邵云心中的思想变化,但邵云知道,他终于接受了少女不只属于他这一事实。
她有她的爱好,她的社交圈。
他能在这一圈子里占有一席之地,已经是他莫大的幸运。
考试前一天,邵云推掉了往后几日的订单,和少女一起住到了县里。
还和村里那群通样参加考试的年轻人一起。
但这次邵云看着他们结伴走入校门的时侯,心情异常平静。
往日邵云觉得媳妇往上考,会离他越来越远,但现在他终于明白,少女心中有他的位置。
只要他不自已破坏他们的关系,就没有任何人能将他们分开。
邵云突然感谢两个月前幡然醒悟的自已。
如果当时他没有看到那句诗,没有诚恳地道歉承认错误,那他们现在会是什么模样,邵云不敢想象。
两天时间结束的很快。
当最后一科考完的铃声响起时,略显破旧的大门冲出了一波波富有活力的少年人。
邵云抱着一束花束有些笨拙地站在那里,那是一捧鲜艳如火的花。
向日葵,小雏菊,还有辉煌玫瑰……邵云不懂花,但跑遍全县为数不多的几个花店,他还是拼凑出了这簇代表着他心目中少女模样的花。
许多人向他投来了特别的目光,这个时代有闲钱买手捧花的人还是少数。
邵云不喜欢成为人群焦点的行为,他紧绷着脸,频频向校内张望,双手将那束花紧紧地拥在怀里。
可人群已经渐渐稀少了,却始终不见少女的身影。
他不是容易胡思乱想的性格,但涉及到她的情况,总能让他心神不安。
就在他落寞的想要先回旅馆等待时,有人从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邵云一定,心跳一瞬间加速,刚转过身去,就见少女笑盈盈地仰头道:
“这么热的天,在这等这么久,傻不傻?”
邵云几乎是手忙脚乱的将花递给少女,虽然最后是他将花和少女一起抱进怀里,冷却的血液重新沸腾,她轻轻环抱过来的力道比任何刀剑风霜都能破开他的防御。
邵云的眼睛酸了酸,没有说什么,只是更紧密的拥抱住她。
她进入校门时,是和那群青年一通进去,出来后,却只和他拥抱相依。
邵云固执地相信这是一种偏爱,而他享受这种偏爱。
因此当林舒窈提出她要去远京上大学,邵云的心虽然漏了一拍,抗拒的话语却还是没能说出口。
“你还会回来吗?”
邵云嗓音艰涩地发问。
路途遥远,只能书信往来,地域流动的限制令邵云不能随意动身离开,只能日复一日呆在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小山村。
而她大学毕业,是社会需要的高材生,大城市都会抢着让她落户,她真的还会……回来吗。
尤其远京还是部分知青的故乡。
但邵云不敢提出关于他们的字眼,知道这是引发他们争吵的大多数因素。
林舒窈踮起脚尖碰了碰他的唇,邵云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既渴望又痛苦,一遍遍抚摸着她柔软白皙的脸颊。
他原本的打算是少女会在县城上一个师范类或者技工类学校,而他也能拿出家里攒下的积蓄,在县城买一套房,仍旧和她生活在一起。
现在他的规划又一次被打乱了。
林舒窈其实心里也有一点忐忑,毕竟她这一去,就是四年,两人还曾因为这个决定爆发过巨大的争吵。
但不管怎样,她的眼神渐渐坚定,她都不会改变她的想法。
邵云在晚上沉默又凶狠地亲着她,林舒窈回以紧密的相依,让两颗跳动的心依偎在一起。
林舒窈还是坐上了前往远方的大巴车,大包小包的,她艰难拎上去,邵云却只能送她到这里。
隔着磨损有些严重的车窗,看着模糊的对方。
林舒窈笑着点了点自已的脖颈。
邵云下意识的按住自已的后颈,觉得一阵轻微的刺痛传来,那里是少女留下的一个小小的牙印。
“你记住我,邵云,我也不会忘了你。”
这是她昨晚在他耳边悄悄说的话。
邵云像捂住什么宝贝似的,捂着那个牙印。
直到载记人的大巴车启动了车轮,驶向了他未知的地方。
回到家里空荡荡的,似乎到处都是她留下的痕迹,却处处不见她的踪影。
他们相处才不过半年,却比邵云的前半生活着的记忆还要深刻。
他们真的整整四年都没有再见。
邵云的一手笔迹从龙飞凤舞到端正工整,也在一封封信中逐渐练成了。
村里人都在传他媳妇跑了,说他傻,好不容易娶来个漂亮媳妇还让她去上学,去那么远的地方,现在可好,跑的连影儿都没了。
第一次听到这话,邵云和那个人狠狠打了一架,终于没有人敢在他面前絮叨。
有时他打猎路过山间的小水洼,透过水里的倒影,看到自已又黑了一点。
眉头皱习惯了,凝结成永恒的川字,一张脸风吹日晒下,也沧桑了许多。
而在他记忆里,似乎少女总是那副鲜活动人的模样。
那天邵云回到家后狠狠地收拾了一下自已,将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还偷偷摸摸从县里买了防晒霜,试图挽救一下自已日益下行的形象。
他这么捣鼓了不知多久,终于把自已从村里小孩口中的“大叔”收拾成了“大哥”。
邵云几乎要等得无望了。
他翻出家里的老相册,看到了那半年他们一起留下的照片,粗粝的手指贪婪摩挲着照片上少女笑的甜美的侧颜。
他闭上眼,想象着少女的声音,她的发辫甩出的弧度,她的香气和温度。
村里的大喇叭又在吵吵嚷嚷的叫唤着什么,似乎是准备给村里修一条下山的路,让他们积极配合着最近不要随便上山,有空去帮忙砍树挖坑。
就是因为修路,去不了镇上,他已经一个月没有收到少女的消息。
外头的声音日益嘈杂,机器轰隆隆的响声下似乎那些参天大树在一棵棵倒塌。
邵云想起他和少女一起养的那条胆小的狗,怕他吓到,赶紧放下相册来到院子里将缩到狗窝最深处的小狗抱在怀里。
这四年他没有加高院墙的心思,因此无论从内从外看彼此,都是一览无余。
邵云抱着狗被狗在衣服上蹬出了好几个小梅花印,他有些笨拙地捉住小狗的脚,想让外面的施工队安静一点。
他打开门刚想说什么,却猝不及防看到一张熟悉又陌生的侧脸。
少女穿着一身深蓝制服,头上顶着黄色安全帽,正站在机器上抱着一本文件夹涂涂画画。
她四年来似乎都没什么变化,仍旧笑颜如花。
林舒窈当然看到了他,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怀里的小狗尾巴已经摇成螺旋桨要跳下来扑她了。
林舒窈将特意卷的精致刘海别到耳后,一手叉腰,漂亮脸蛋上已经忍不住溢出笑意地喊道:
“喂!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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