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里面躺着一只小巧的女士手表,她一眼就喜欢上了,但还是立即推了回去说:“这么贵的东西我不能收。”
江起慕把手表拿出来说:“不贵,我家有个亲戚去年下海来深圳开手表工厂,这是跟他拿的。”
这是手表,就算再便宜,至少也要几十元。
可江起慕千里迢迢从上海给她送过来,如果她拒绝的话,岂不是辜负了他一番心意?
江起慕看出她的纠结,补充说:“有块手表,你在学校也能知道时间,再说这是女士的手表,你若是不要的话,我带回去也只能放在柜子里吃灰,岂不是浪费了?”
林飞鱼被说服了:“那好吧,我收下吧。”
而且她的确需要一块手表,她们宿舍三人都没有手表,经常不知道时间很不方便,但常美和常欢都没有手表,如果她提出要买手表,常欢说不定也会要求买。
另外鱼档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她妈和常叔叔两人三天两头地吵架,她考虑了好久最终没开口。
她也想过买块二手的手表,只是她一来不识货,怕被人给坑了,二来哪怕是二手的手表也不便宜,好一点的都要几十元,她拿不出这么多钱。
江起慕觑着她的脸色,用打着商量的语气问道:“那……我给你戴上?”
林飞鱼呼吸一顿,感觉才稍稍平息的心脏再次剧烈跳动了起来,她低下眼,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平静:“好。”
林飞鱼高抬起手腕伸过去,冷白的月光打在她的手腕上,越发显得纤细雪白,江起慕只看了一眼就挪开了视线,但不看又怎么给她戴手表?
生平第一次江起慕给自己招了个很难完成的任务,等好不容易把手表戴上去,他紧张得手心都冒出汗了。
林飞鱼没注意到他的紧张,她全程盯着地面,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很冷静,努力让自己的心跳声小声一点,两人离得那么近,她担心会被听到。
手表戴好,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林飞鱼问他:“你几点到广州的?”
江起慕:“晚上七八点,我过来了一趟,不过你妈当时已经回家了……”
话还没说完他就闭上了嘴巴,一脸懊悔好像说错话的样子,不过林飞鱼并没注意到他的不对劲,心里还庆幸他没有那时候过来,要不然她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妈解释。
看林飞鱼没追究,江起慕心里再次松了一口气。
林飞鱼回家拿了一些点心,然后两人来到秋千的地方坐下,一人一块点心,坐在秋千上慢慢荡了起来。
林飞鱼问:“江起慕,上海漂亮吗?”
江起慕站在她身后,给她轻轻推着秋千:“漂亮。”
林飞鱼想说她以后也报考上海的大学,但支吾了好久,终究没能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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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终于等到天空泛起鱼肚白,江起慕让林飞鱼在大院外面等自己,说完匆匆跑了。
林飞鱼不知他要干什么,但还是乖乖听话,不过她决定先回家拿点钱,江起慕送她这么贵重的手表,等会儿的早餐说什么得由她来请,要不然说不过去。
只是她一进门就看到了常美穿戴好,一副要出门的模样,看到她回来,打量着她问道:“这一大早的,你去哪里了?”
林飞鱼心虚地不敢和她对视,撒谎说:“我睡不着,便出去跑步,锻炼……一下身体。”
常美一眼就看出她在说谎,但她以为林飞鱼是因为家里把她的生日和常欢一起庆祝而不高兴,所以才会一大早跑出去散心,她返身走进卧室,再出来,手里多了一双小白鞋:“给你的。”
林飞鱼很惊讶:“为什么要送我东西?”
“今天不是你的生日吗?而且我看你的鞋子已经磨破了,别磨磨唧唧,拿着吧。”常美说罢一把将鞋子塞到她怀里,然后打了个哈欠回房补觉了。
林飞鱼抱着怀里的鞋子,心里百味杂陈。
她的鞋子穿了一年多了,不仅磨破了,而且早就不适合了,这两年她长高了,脚也跟着长大了不少,只是她妈一直没有发现,每次给的钱只够她吃饭和坐公共汽车,如果要买其他东西,就必须跟她要。
她说不明白,她就是不想跟她妈要钱,或许是因为她打算以后离开广东去外地上学,等毕业后也尽可能不回来广东工作,所以她心里想着能不用她妈的钱就不用。
但她没想到常美会注意到,还用自己的钱给她买了生日礼物。
这些年来,她虽然叫她常美姐,但在她心里,她从来没把自己当成常家的一份子,自然而然也就没把常美当做自己的亲姐来看待,可此时看着怀里的鞋子,她心深处某个地方被轻轻戳了一下。
她回卧室拿钱,常静的床位已经空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应该是一早起来做饭,放假以来,常静就承担了做饭送饭的活儿。
常欢还在呼呼大睡,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好吃的,口水流了一枕头。
林飞鱼拿了钱,出门时她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穿上了常美给她买的新鞋子。
再看到江起慕,他身下多了一辆自行车,一看到她,立即说:“上来,带你去个地方。”
天色渐渐亮起来,林飞鱼也担心被大院的人看到,没有犹豫,走过去轻轻跳上后座架。
夏日清晨的风从耳边刮过,吹来夏天的炙热,还有他身上淡淡的肥皂香味。
林飞鱼想起当初江起慕刚买自行车时,她也是这么坐在江起慕身后。
风扬起她鬓角的碎发,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你这自行车是从哪里借来的?”
江起慕身上的衬衫被风吹得鼓起来,不知道是风太大了,还是他真的没听清,林飞鱼听见他说听不清楚,于是像以前那样抓住他的衬衫,身子前倾,声音大了几分道:“我问你自行车是跟谁借的?”
江起慕感受到衬衫的拉扯感,嘴角忍不住往上扬了起来:“跟招待所借的。”
下一刻,车头一歪,车尾跟着摇晃了起来,林飞鱼吓得尖叫起来,下意识就抱住了江起慕的腰身……
然后……
车头歪得更厉害了,差点没撞到电线杆上。
等车身再次稳定下来,谁也没有说话。
林飞鱼脸颊到脖子,仿佛燃烧的凤凰花,红成了一片,她感觉自己的心跳几乎要撞出身体来。
江起慕似乎好一点,脸和脖子都没红,但两只耳朵红得几乎滴血。
江起慕带林飞鱼过来的是一家咖啡店,他们以前一起回家时,路过一家咖啡店时,她闻着从里面飘出来的咖啡香味,很好奇到底是咖啡好喝,还是麦乳精更好喝。
江起慕说咖啡不好喝,味道有点苦,不过林飞鱼不大相信,因为广州的咖啡店越来越多,且消费不低,要是不好喝的话,大家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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