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释,用玩家的话说,就是受苦游戏。
里面的BOSS抬手就是毁天灭地炫酷大招,作为玩家的你却只会最简单朴素的平砍翻滚跳跃,哦对了,就连跳跃也是这个游戏新加的。
玩家操作的时候,是真的能够体会到以人之躯对抗鬼神的绝望,可当真正把BOSS那一长管的血条用平砍刮痧一样刮空时,所带来的成就感也是别的游戏无法比拟的。
就像真的做到了弑神一样,很爽。
而我,就是成为了这个游戏中,最能有魂类游戏体验的角色,无用之人。
再说一次,我当时人都傻了。
特别是开局还什么都没准备,在一片阴间滤镜中开门就遇上堵门的接肢贵族,一刀劈下来直接血花四溅——我指的是我血花四溅,痛到眼前发黑,要不是求生欲促使我翻滚了一下,我可能就凉了。
之所以用可能……因为看不到自己的血条真的很可怕啊!
正常情况下,这应该是游戏设置的剧情杀,但是濒死的感觉让我无法去赌这个可能性,于是连鸡都没杀过的我,就靠着无敌的翻滚,用十比一都没有的概率,开始我人生中第一次刮痧。
候王礼拜堂的地板光可鉴人,因为每一寸都被我翻滚过,天空充当照明的不是太阳与月亮,而是黄金树,无法倚靠日出日落判断时间的我在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后,终于磨死了那家伙。
万幸,我好像不会饿,也不需要排泄,至于痛,痛着痛着就习惯了。
我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判断自己那看不见的血条……为什么我这么笃定呢,因为正常情况下我要是被砍一刀,别说翻滚了,喘气估计都费劲。
万万幸,不知道是游戏机制还是世界观的影响,我是能看到BOSS的血条的,他死掉后尸体化为飞灰,保住了我岌岌可危的心理状态。
万万万幸,算了别万了,我直接瘫在了地上,咽下喉咙里冒出来的血,开始研究自己。
首先,这不是我的身体。
我捏了捏没有赘肉的腰,过分白皙的皮肤下,能明显感觉出下面的肌肉走向。
举起接肢贵族掉落的剑照了照,脸是登录的时候捏的那张,哪怕是沾了血和灰尘,这头白毛也相当扎眼。
眼睛,根据游戏背景,眼睛没有赐福的光,我是一名“褪色者”。
我努力回忆游戏加载时看到的世界简介。
这是一个名为“交界地”的世界,神人玛丽卡砸碎了高悬的艾尔登法环,黄金律法破碎,两位神子,五位英雄遵循古老的传说进行厮杀,长久鏖战的尽头,半神疯的疯残的残,破碎战争之后,半神的足迹从交界地上褪去,落叶将讯息传送到了被流放之地,曾经与旧王葛弗雷一同褪色离去的战士被唤醒,为了成为新的艾尔登之王,穿过雾门,再次踏入交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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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游戏的背景,也正是主角的背景,一个曾经被神明抛弃的群体,失去了赐福的褪色者。
陌生的世界和陌生的语言,甚至身体都不是自己的,我被洪流推着向前,在死亡的威胁下,从一个砍接肢贵族都险些翻车的生手,到敢徒手接大树守卫的黄金盾击,很难说到底经历了什么变化。
我遇到了我的临时女巫,自称梅琳娜的魂魄,开启了背包,学会了用卢恩升级,蹭赐福回血,我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梅琳娜让我带她去黄金树,那我就把她的请求当做我的目标吧。
至于中间遇到的阻碍,只要有血条的,神都杀给你看。
魂类游戏的世界背景太致郁了,如果没有梅琳娜陪我说话,我觉得我会疯掉。
虽然这个所谓的陪我说话,是我对着赐福叨叨,她偶尔出来显个形,但更多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像个傻瓜一样在自言自语。
但是我知道她在。
因为方向感缺失,也因为某个缺了大德的白面具指路,我顺着赐福的方向直奔史东威尔城,结果就是被大门的攻城矛穿的哭爹喊娘,但我又要说了,我这小暴脾气,就硬刚。
我不信游戏设置出来没有给玩家留一线可能,哪怕现在我成为里面活生生的人,面对糊脸的绝望,我也不信。
梅琳娜一度困惑于我矛盾的脆弱和坚强。
史东薇尔城,这个以风暴为名的城市,是我花时间最久的地方。
堵门的恶兆妖鬼让我梦回接肢贵族的翻滚地狱,因为怕死,我无数次在打不过的时候拔腿就跑,又因为不服气,又无数次重振旗鼓后从强闯大门重新开始。
恶兆都给我整服气了。
以至于我终于把长到令人绝望的血条磨空,他在化成白灰消失的时候,居然没有用嘲讽的语气刺我。
我不习惯地愣了好久。
但是这种情绪去得很快,这座城堡更多的灾难还在等我。
不可以带入太多,会疯掉。
要相信这是是个游戏,又不能完全认为这是个游戏,因为无论哪个太偏向,都会疯掉。
因为我不属于这里,我无法被同化,我也不能被同化。
我太想家了。
打穿了史东薇尔城,将接肢葛瑞克的头摁进土里的时候,那个丑陋的,疯狂狩猎英雄,将他们的肢体接在身上,像是蜘蛛人一样的黄金末裔挣扎着转过脑袋,看着天空中不朽的黄金树时,眼睛中流露出的,是我能感同深身的泪光。W?a?n?g?阯?f?a?b?u?y?e?í?f?ü???é?n??????②???????????
“终有一天,我等将返乡。”
“一同返回黄金树角的家乡。”
我当时就哭了。
捧着逐渐化为齑粉的黄金末裔,号啕大哭。
我绝对不能变成他那样,我想。
我怀念我的家乡,我无比殷切地想要回去,这份心情与这个半神是一样的。
他怀念那个王旗飘扬的黄金王城,那里有征战四方的黄金之王葛瑞克,也有击坠巨龙的黄金王子葛德温,鼎盛时期的黄金王朝,黄金树角的家乡,于是为了重塑黄金的荣光,不惜走上一条为人不齿的道路。
我绝对不能变成他那样。
当外人看到我时,不会像看到他一样说,看啊,那扭曲的,丑陋的身体,正是他故乡没落的模样。
——我要漂漂亮亮地活着。
哪怕精神摇摇欲坠。
我开始一改原先的模样,更加积极地奔走在交界地,去认识更多的人,结识更多的朋友,告诉他们我家乡的模样。
我骑着灵马托雷特流窜在交界地的任何角落;我参加碎星将军的祭奠,去为一个英雄送上最盛大的死亡;我投入雷亚卢卡利亚学院,去看一看满月与星星的世界;我与战士壶并肩作战,听他哈哈大笑称呼我为兄弟,再卡顿又窘迫地改口姐妹;我靠着高出智力九一点的智力给自己找了一个魔法老师,哪怕这个老师说自己是被通缉的坏女人,我也无所谓道,反正再坏也没有我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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