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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勋官十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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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勋官十二转

鄯州城,也叫湟水城,因地处湟水中游而得名。

这里的临洮军是整个陇右最精锐的部队,领兵一万五千人,战马八千匹。

只有八千匹马,却有八千骑兵,那麽弊端一眼可见。

他们没有备用战马,没有换乘因此不能远程奔袭,只能在有限的区域内,有限的时间内,展开攻袭之战。

可以说,临洮军将这八千匹战马用到了极致,他们的活动范围只限于鄯州地区。

八月初七,李瑁在安思顺的引路下,前往临洮军的驻地之一,洪水镇。

这里地处鄯州城南,一片沃野,被一眼望不到头的良田包围其中。

这些田亩种的都是粟米,专供洪水大营,人和马的口粮都是这个。

李瑁远远的,就能看到数百匹战马正在外面的旷野游牧,这些战马一个个健硕无匹,比他在长安看到的那些品种优良的马儿看上去还要壮实一些。

「战马的口粮,日常损耗巨大,」一旁策骑的安思顺解释道:

「每天至少需三个时辰游牧,不然肥过重,不利奔袭,我们陇右的马儿,

一天吃八顿,都是精细料,处置使带来的飞龙禁军,因不会参战,所以在喂养方面,会适当减少细料供应,您多包涵。」

程元振顿时皱眉:

「你还知道我们是禁军啊?」

我还知道你没鸟呢,安思顺赶忙转头陪笑道:

「粮草吃紧,大战在即,将军多多包涵。」

李瑁带来的飞龙军,配备战马七百匹,再加上他的随从坐骑,接近八百匹,

非常豪的一支骑兵队伍了,所以他们一来,就给陇右的战略物资增加了负担。

但你毕竟没有防卫任务,吃的差点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军中不是不讲人情世故,但人情世故在这里,有时候会坏了大事。

飞龙军在长安的时候,日常供应都是来自朝廷,吃得好喝得好,没受过如今这样的待遇,所以程元振有些不满。

没鸟的宦官思考问题总是有所残缺。

李瑁淡淡道:

「你不是一直在说,飞龙军是精锐吗?今日刚好要去洪水大营,与临洮军比试一下夺彩,愿否?」

夺彩,是骑兵日常训练的一种方式,要策马绕过各种障碍物,类似于后世的马术大赛,提前抵达终点的,要抢彩箭,然后骑射目标。

骑兵最看重的,就是骑术和射术,这个项目练的就是这两项技能。

「儿郎们一路奔波,身体疲累,今日肯定不行,改日一定较技,」程元振推脱道。

他这话基本等同于拒绝,因为「改日」这俩字在华夏,等于无期。

如果有人跟你说「我改日请你吃饭啊,」你千万别当回事。

程元振现在开口闭口就是我的飞龙禁军,是因为他也察觉到,李瑁正在一步步架空他。

因为李瑁的幕僚,现在都分散在各队当中,一路上都在无形之中指挥着队伍行军,鸠占鹊巢太过明显,但他又不敢抱怨,毕竟高力士有交代,出门在外不准给李瑁找麻烦。

李瑁笑了笑,没有再说什麽,马鞭一扬,加快速度,带头进入大营。

满布的营房只能看到零零散散正在浣洗衣物的军土,大部分人正在西北方向的校场训练。

安思顺主动邀请李瑁来此,是想套近乎,增加与李瑁的接触时间,在他看来,人家毕竟是圣人的亲儿子,巴结巴结应该没坏处。

他绝没有一点在飞龙军面前耀武扬威的意思,但是程元振以为如此。

「嘴~~~你们来真的?」

李抵达校场之后,安思顺身后副官手中的角旗一挥,立即便有各将官数十人离队,前来拜见李瑁。

在他们身后的校场内,分成十几个小圈子的大唐健儿,手持各类兵器,正在与一些吐蕃俘虏近身厮杀。

真刀真枪的干。

一整个校场充斥着漫天的杀气和浓重的血腥味,这种味道让人的肾上腺素蠢蠢欲动。

「禀处置使,这些吐蕃人皆是战俘,并非平民,他们常习技战,非常强悍,

」马军都虞候安贞为李瑁解释道:

「我们每日都会挑选二十名精壮战俘,与我军强兵对垒,以此洞悉敌军的日常训练方法,方便今后战场相遇,儿郎们能寻到他们的短处。」

这个人是安思顺的堂弟,眼下在临逃军官职不低,但面色肃然,一脸杀气,

不像安思顺那样和颜悦色。

但是李瑁明显看得出,那些将领都非常惧怕安思顺,可见人家的笑脸只是迎上,对下应该是另一副面孔。

李瑁点了点头:

「素闻吐番弓矢弱而甲坚,人皆用剑,不战,亦负剑而行,你们似乎该多练练破甲之术。」

你还挺懂?安贞一愣,拱手道:

「昨日便是演练破甲,处置使若想考较儿郎,卑职这便去安排。」

「去吧,」李瑁点了点头:

「来一趟不容易,自然是要见识一下我陇右儿郎的威风,告诉他们,矫健雄武之壮士,本王有赏。」

「喏!」安贞抱拳退下。

安思顺则是一脸疑惑,你们携带的辐重没有多少财货啊,你拿什麽赏赐?不会拿陇右的库房去赏吧?

~~~你猜对了,我是采访处置使,陇右道最高行政长官,你们的库,我说开就能开。

李瑁对于吐番的情况,还是非常了解的,是从各类典籍上看到的,他的藏书极丰,几乎可以说,等于是武惠妃的家当。

母亲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武惠妃是将他当成太子培养的。

何况李瑁还有后世的历史知识,所以对吐蕃的情况,知之甚详。

校场内有一主看台,地方不大,李瑁他们眼下便手扶着粗壮的栏杆,注视着下方的肉搏斯杀。

别以为吐蕃是番邦,人家的工艺技术就不行,要知道,历史上可是称人家吐蕃王朝。

他们的兵器种类非常丰富,有板斧丶宝剑丶轮盘丶投石索丶铁锤丶镰刀丶横棒丶矛翼丶短丶飞镖丶犁铧丶弓丶水波刃丶铁钩等。

但主战装备,主要为弓丶刀丶丶稍丶甲丶胄,其中的稍,就是枪矛一类的,细而长。

其中刀剑为全员配备,刀的形制与横刀非常相似,也就是刀尖处,横刀是斜直,吐蕃战刀有弧度。

叫法也很绕口,分为五大类:尚玛丶索波丶呼拍丶古司丶甲热。

「这怎麽还有具装甲骑?」

程元振目瞪口呆的望着下方全副武装的吐蕃俘虏,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他不是没有离开过长安,也出去过,但基本都是在办宫里的事情,没去过军手饮血是奴隶社会不错,但人家也具备封建社会的一些特徵。

具装甲骑,就是人马皆甲了。

安思顺在一旁解释道:

「吐蕃人马俱披锁子甲,其制甚精,周体皆遍,唯开两眼,非劲弓利刃之所能伤。」

「咱们有多少具装甲骑?」程元振膛目结舌道。

安思顺道:「八百人。」

「他们呢?」程元振又问。

安思顺笑道:「四五千之众。」

「这......怎麽可能?」程元振不能置信道:

「陇右的军费在藩镇之中亦属前列,你们怎麽就没有增配甲骑呢?』

这麽低级的问题,安思顺实在是懒得回答,我们把军费贪了,所以没钱配装,行了吧?

心里这麽牢骚,但是嘴上肯定不能这麽说:

「因为用不着,陇右骑兵的任务,是策应各部,首重机动,并非为冲阵而设,再者说,吐蕃的具装甲骑,也不是全都在陇右防线,西域丶河西丶剑南丶南诏等等都有布置,但因其威胁太大,所以平日里要习练击破之术。」

「你早说啊,是不是故意吓唬本将?」程元振顿时放心不少。

别看他是个宦官,但是将国家荣誉看的很重,这是所有大唐人的共同特徵,

为自己的国家感到骄傲自豪。

毕竟当下的时代,确实没有发现比大唐更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

事实上,在巴西平原没有发现之前,江淮地区和太湖地区,一直都是全球最大的产粮地,说句不夸张的,华夏这片土地,事实上就是整个地球最好的一块地方。

老祖宗严选,地球村最大的风水宝地,要啥有啥,啥都不缺,

不要说什麽咱们没有峡湾地形,峡湾有个屁用。

校场上,一名陇西儿郎操纵着座下战马,与一名吐蕃俘虏的具装甲骑,游弋冲杀。

两个兵种的优势弱点,一眼可见。

轻骑机动性强,伺机而动,重骑几乎在原地步,不敢随意冲锋,因为战马负重过高,冲锋一次,得缓半天,会给对手可乘之机。

军营里有规定,被选中厮杀的俘虏如果获胜,可以不死,会被卖成奴婢,去内地服苦役。

好死不如赖活,谁也想活嘛。

「儿郎们为何悍不畏死?如果是战场,自无可说,但这是操练,没必要这麽认真吧?」郭子云小声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这个问题,郭子仪肯定是问不出来的,边疆带兵的和内地带兵的,区别很大。

而安思顺则是不会回答,你问些无关轻重的,我也就说了,这个问题,我不便说。

为啥呢?藩镇的军土,上面都在刻意培养他们的狠性,这里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界线并不分明,军士们性格大多豪迈粗放,脑子里弯弯绕绕的想法不多。

所以,藩镇特别容易抗上,朝廷才会盯的那麽严,想方设法去制衡。

这里不单单军士狠,将领也狠,都是能玩命的,所以藩镇节度,没有一个出自李武韦杨四大家,因为他们混的太好,所以惜命,而皇帝也不会任命他们。

安思顺没有回答,李晟却说了:

「风俗如此,陇右一向都是以此选拔军中健儿,较场杀敌,也是会记入军帐的,届时会录入军功,也就是勋官十二转,很多将领都是以此发家,军伍之人的上升途径,也仅此一条。」

牛五郎在一旁呵呵道:

「错了,是两条,还有一种是你这样的,去考武举。」

考武举的必备条件,是家里有当官的。

李晟哈哈笑道:

「我又不是要白手起家,家里不是有这个条件嘛,按咱们殿下的话来说,我这都属于军二代了。」

众人不禁莞尔大笑,安思顺也在一旁笑道:

「这麽说,我也属于军二代了。」

谈及子孙后代,在程元振这里无疑是敏感词,他也接不上话,也不想听。

众人开始全神贯注的关注校场内的厮杀。

吐番的甲胃多为锁子甲,也就是环锁甲,不是链子甲,而是一种圆型甲片镶缀而成的甲,属于扎甲类型。

造型类似于中原春秋时期的柳叶甲,所以大唐这边以此称之。

这类甲胃只有一种武器能破,就是,所以大唐骑兵全员装备马,专破甲胃。

吐番那边为了应对,骑兵多持圆盾,还有一种叫做俄儿多的抛石兜。

以兽皮毛或者树皮做成的中间宽丶两端狭小的带子。

石丸被置于带宽部分,然后挥舞旋转增其势头,其势最大时松开带子的一端,石丸顺势飞出,砸中杀伤力不大,杀伤半径在150米以内,命中率又低得可怜。

投十次能砸中一次,都算不错了。

场内,不大一会功夫,胜负已分,大唐健儿藉助轻骑之灵活,马之锋锐,

甫一接触,一下子就将人给刺死了。

那名吐蕃俘虏四次抛石,全都没有命中。

李瑁算是看出来了,像这样的操练其实作用巨大,因为观战者可以从中掌握经验,了解吐蕃兵种的弱点在什麽地方。

比如第二场的步战,大唐排稍手对上吐蕃盾刀手,优势非常明显,稍就是矛,矛比刀长,一寸长一寸强嘛。

李瑁饶有兴趣的接连观战十馀场,直到傍晚时候,才返回了鄯州城。

长安,

韦妮儿是特别会来事的,既然认了高力士做义父,那麽高力士的夫人便是义母了。

她闲着没事就往翊善坊跑,陪高力士的夫人吕氏游玩解闷。

「那个崔圆是被我家阿郎连累的,如今义父对他颇为照顾,女儿知道,这都是义父冲着我的面子,」

韦妮儿扶着吕氏,在曲江游玩,八月份的曲江,风景最好,是绝对散心的好去处。

吕氏因为是嫁给一个宦官,别人明面上尊重她,实际上心里是看不起的。

所以吕氏在长安的社交圈,小的可怜,如今有韦妮儿这个长安地头蛇,整天拉着她东逛西逛,以致于本来喜静的吕氏,在家坐不住了,每天一大早便在家里梳妆,等候韦妮儿这个街溜子带她出去玩。

「你呀,你的面子在其它地方管用,在这上面可不管用,崔圆做事谨慎,尽心尽责,力士喜欢这样的人,」

吕氏手指点了点韦妮儿的鼻尖,笑呵呵的散步道:

「监门卫职责重大,力士从来不敢马虎,崔圆还是得力的,日久见人心,若能持之以恒,力士这边不用看谁面子,也会提携一二。」

平日里巴结吕氏的人不要太多,但是这些人全都是带着目的的,而且礼物丰厚。

没几个像韦妮儿这样,一件礼物没有,只有陪伴。

人家不缺钱。

那句歌词怎麽唱来着:她要的是陪伴,而不是六百块,比你给的还简单.

吴怀实的夫人小吕氏,今天也在,闻言笑道「妮儿是拐弯抹角帮着崔圆说话呢,你不是与严武关系不错吗?怎麽没见你提过他呢?」

大吕氏今年四十二,小吕氏三十六,是本族堂姐妹,平日里,基本也就她们俩最常走动。

如今多了个活力四射的韦妮儿,感觉日子过的热闹多了。

韦妮儿拨开湖边的杨柳枝,笑道:

「我与严武相识,是因为我家阿郎当初总是让他护送我回家,这小子以前没给过我好脸色,如今倒是恭敬许多。」

小吕氏看向姐姐,笑道:

「咱家妮儿怎麽看都是主母之相,真是可惜,做了个孺人,那个郭四娘一脸的精明样,不像咱妮儿实诚讨喜,我不喜欢那个人。」

大吕氏眉道:

「不要挑拨,嫁夫随夫,事实既定,你也是个谨慎人,怎麽乱说话?」

是的,小吕氏相当精明,但是她为什麽要明说不喜欢郭淑呢?

因为贵妃也不喜欢。

眼下的宫里,圣人的宫眷加起来,也比不上贵妃宠爱之万一,内侍省做什麽都是顺着圣人心意来的,那麽自然也要顺着贵妃的心意。

他的丈夫吴怀实,紫金鱼袋,见了宰相也没见多客气,但眼下见了杨,却是非常客气。

还不是冲着贵妃的面子?

大吕氏没有这层顾虑,因为杨贵妃对她挺礼敬的,这是冲着高力士的面子。

「好了,阿姐不愿听,我便不说了,」

小吕氏抬手召来家仆,雇佣了一条小船,几人泛舟湖上。

说是雇佣,其实不花钱,舟署不敢要她们的钱。

「听说隋王宅,眼下都快成了贵妃的娘家,杨玄和杨玄都住进来了?」

小吕氏八卦道:

「郭四娘最近一定心情很差吧?

刚说了不提人家,现在又提,大吕氏也拿她这个妹妹没办法,再者,女人嘛,八卦的心思都重,她也想知道眼下隋王宅里的事情。

韦妮儿在这两人面前,是不撒谎的,闻言点头道:

「王府本来就不大,如今一下子住进来一百多人,太过拥挤了,四娘又在养胎期间,自是不喜热闹,但毕竟是杨孺人的亲眷,她还是照顾的面面俱到的。」

小吕氏又道:

「杨玉瑶也真是闲不住,她竟然奏请贵妃,让王玉宝开辟岭南驿路,圣人一时来了兴趣,令中书门下算了笔帐,你猜这条驿路会花费多少?」

韦妮儿愣道:「怕不是耗费颇巨?」

「真要耗费巨大,她就不会让你猜了,」大吕氏笑道:

「不用多少,七十万贯。」

韦妮儿目瞪口呆:「不会吧,怎麽才这麽点?」

七十万其实不少了,但这麽长一条横跨南北的驿路只花这麽点,又确实不能算多。

小吕氏解释道:

「这就是右相的厉害之处,以役免赋,而且这条驿路大多取捷径小路,无需新辟,不过就是要架设一些桥梁,外加人吃马嚼,这条路只送荔枝,需要的人力并不多。」

「原来如此,」韦妮儿点头道:

「那近来义父一定很高兴了,驿路一成,他老人家就能吃到家乡的荔枝了。」

大吕氏笑道:

「力土自然是期盼的,他还说了,第一批进京的荔枝,先给你这个丫头送去,好让你晓得,岭南荔枝绝非川蜀能比。」

人嘛,都有恋乡情节,觉得家乡什麽都好,岭南每年的贡品,本来在长安并不算什麽紧俏货。

但是硬是被高力士给捧起来了,因为人家喜欢收来自岭南的东西,你可不就是得四处张罗购买,送给人家吗?

「杨三娘嘴巴真严,她竟然没有跟我提过?」韦妮儿伴装气呼呼的嘟嘴道:

「这个妇人,平日白心疼她了。」

小吕氏笑道:

「贵妃的娘家里面,如今还就是杨三娘长袖善舞,里里外外都是人家在张罗,兴许是太忙,忘了跟你说。」

杨玉瑶是真的忘了,她现在脑子里,全是钱,荔枝丶琉璃,还有恶钱的事情。

一个人过于追求什麽,那麽她曾经一定是非常缺这样东西。

杨玉瑶的丈夫太能花钱,本来家底就不厚实,死了之后给杨玉瑶娘俩留下的财产又不多,加上杨玉瑶幼年一直是寄人篱下,吃喝都是在杨绛家里,所以对财物有着极强的占有欲。

眼下杨玉环的二叔三叔相继进京,因为新赐的宅子正在修,所以都住进了李瑁家里。

他的家快成贵妃娘家收容所了,不过李瑁是默许的,所以郭淑并没有怎麽排斥,整日呆在自己的兰方院不出去,因为杨玉环来过两次。

她不想看见那张脸。

「御史台张利贞,巡查各地,先后拿下两个刺史,都是盖嘉运的亲信好友,」小吕氏道:

「你写信给隋王提个醒,尽量不要去河西。」

高力士和吴怀实,都知道李瑁去干嘛,但是他们没有告诉自己老婆,毕竟事关重大。

而韦妮儿经常陪伴二吕,也得到一些非常有用的消息。

此时骤然听闻,韦妮儿脸色瞬间煞白,道:

「现在写信,恐怕也来不及了。」

大吕和小吕对视一眼,什麽都没有说,人家俩又不傻,通过张利贞的举动,

她们已经猜到李瑁是去干什麽。

所以才会隐晦的提醒韦妮儿,要见盖嘉运,不能在河西,只能在陇右。

虽然她们知道,李瑁很清楚该怎麽做,但是关心的话还是要说的。

再好的关系,里面也会藏着一些小心思。

口如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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