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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年轻的摊位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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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了一把极限,直到两人都必须要憋不住呼吸了才放开。“休息了,再动给你一巴掌。”

秀兰已经没力气了,深深喘了两口气,她怕再下去自己也把控制不住。

第二天一早,林恒醒来后发现老婆又靠到自己身边,看着香香软软的老婆忍不住亲了口。

秀兰被她亲醒了,白了他一眼,把脑袋放他胳膊下假寐了一会儿。

另一边,女儿晓霞也醒了,扑到林恒胸口呵呵的傻笑,口水差点落他身上。

“起来吧,吃了早饭带你去集会玩,这两天可好玩了。”秀兰坐起来,把白色的ba穿好,昨天被林恒给弄乱了。

然后又给晓霞穿了衣服,三人一起起了床。

秀兰父母早就已经起来,现在正在做早饭。

早上简单的做了四个菜,众人正吃着饭,一男一女从提着东西从院子外走进来。

“爸,妈,我们来看你了。”这女人冲着屋里喊道,说话声中气十足。

这女人是秀兰的二姐陈秀,她家就在隔壁村。

她嫁了一个好丈夫,自己也能干,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勉强能达到千元户的水准。

“吃饭没有,快过来吃一口。”林父走出来笑着迎接。

“快过来吃饭,正好你妹妹秀兰也回来了,你们姐妹叙叙旧。”陈母也笑着说。

“什么,秀兰也回来了?”陈秀一听这话,大吃一惊。

连忙走进屋里,想看看秀兰现如今咋样了。

不是想叙旧,她想看看秀兰凄惨的样子,让她求自己,她再施舍一点。

然而进屋一看,她瞬间不淡定了,一双眼睛都瞪了出来。

怎么秀兰穿的比自己还好,还带着手表?

她感觉这像是做梦,当初秀兰嫁的林恒她看了就是个二流子,不然也不会跑这么远娶亲。

怎么现在过得比她还好了,一时间她有点接受不了。

“二姐!”秀兰轻轻点头,语气也说不上多么热烈。

“你小日子过得不错啊,怎么今年才回娘家?”陈秀看了又看,不咸不淡的问道。

她讨厌秀兰没别的原因,就因为秀兰把爹妈相貌的优点都遗传了,而她遗传的都是缺点。

再加上父母从小对秀兰比自己好,她自然讨厌她了。

但其实秀兰小时候很黏这个比她大了七岁的姐姐,她也根本不知道父母的偏好,甚至都看不出来姐姐对她的讨厌。

以至于经常被姐姐欺负,故意带她闯祸,后来大了一些明白了这些,秀兰才渐渐疏远了她。

“有时间就就回来了啊。”秀兰笑了笑。

“赶快坐下喝水,吃完饭了没,我给你们弄早饭去。”陈母走过来连忙说。

“不吃,我们吃了早饭才来的。”陈秀摇了摇头。

秀兰两口把饭吃完,拿着碗起身说:“妈,我带林恒出去逛集会去了,晚点回来。”

“二姐,二姐夫。”林恒打了个招呼,带着女儿也去了厨房。

放下碗筷,林恒换上还有一点潮湿的鞋子,被秀兰拉着朝着白沙乡走去。

她不太想和姐姐多说,免得父母为难。

“妈,你们还杀了条猪啊?”

陈秀的丈夫赵厚军看着木盆里腌的肉好奇问道。

“杀了猪?”陈秀也是一愣,父母家边阔绰了?

“这是秀兰丈夫林恒昨天下午在芦苇荡里打的,还打了一只大雁嘞。”林父笑着说。

“打的?”陈秀的语气有些绷不住了。

那林恒还会打猎,她以前怎么没听说啊。

“不止啊,人家现在真成有钱人了,开了收购站,给爸妈拿礼物都拿了好多。”旁边大嫂张水芹感慨的一句。

“开了收购站?不是吹牛吧?”陈秀不信,那得多少资本才能开得起啊。

“咋可能吹牛,吹牛也不能一人带一块手表,还送四五十块钱的礼物啊。”

张水芹笑了笑,她早就看不惯陈秀每次回来颐指气使的态度了,故意阴阳了一句。

“秀,坐下歇息吧,有个有钱亲戚也挺好啊。”赵厚军拉了拉她,示意她别激动。

陈秀坐下来喝了口水,平复了一下心情。

和母亲聊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去看了看秀兰她们带来的礼物,不管是衣服还是酒,都能让她沉默了。

更不要说昨天还给打了一头野猪,她就是想比,也没这么钱财支持。

“你别多心,他们是好久没回来了,你们就是啥也不拿能回来我们都开心。”

林母拉着她的手笑着说。

“我知道的妈。”陈秀摇了摇头,心里很不是滋味。

怎么自己这么努力还是被妹妹轻而易举的超越了,就因为她长得比自己好看?

怎么会这样?

陈秀内心无法平静,她越想越觉得老天对自己不公。

脑海里回想起秀兰刚刚打的招呼,她觉得那是赤裸裸的嘲笑。

然而不管是秀兰还是林恒,根本就没这方面的意思。是她自己小心眼还喜欢多想,简单一个招呼都能理解成别人对她的嘲笑。

另一边,秀兰拉着林恒到了河边码头,拦了一艘小船,往白沙乡去。

绿水县地平,水也很平缓,不管是去县城还是白沙乡,都可以走水路。

“完蛋,我二姐肯定觉得咱们是针对她。如果知道她八月十五也回来,我就不来了。”

秀兰看着水面无奈的说,她太了解她二姐了,她那个人勤劳能干的同时又很小气和小心眼。

“管她呢,当面不撕破脸皮就行了,至于她怎么想随她去吧。”林恒摊手说。

农村很多女人都这样,不要试着解释和改变,根本没用。

“你说的对。”秀兰眨眨眼,也不为难了。

走水路,半个多小时就到了白沙乡,付了三毛钱船费,两人带着女儿下了船。

岸边是松软的白沙,这也是白沙乡名字的由来。

踩着沙子,两人来到了乡上,这里的热闹程度堪比黄潭镇过年那几个集会。

绿水县的地方好,人就多。从秀兰家一大家子十几个人才分三十亩地,五十亩山林。

南平县地不行山还多,人也少,每个人分的也就多了。

“真热闹啊。”林恒看着白沙乡的街道感慨说。

街道上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有卖瓜果蔬菜的、桌椅板凳的、零食甜点的,还有卖猫狗畜生崽子的,各种小玩意的,比黄潭镇种类多很多,街道也有好几条。

林恒抱着晓霞,跟在秀兰身后,四处乱逛。

“爸爸,好吃的!”晓霞指着摊位上卖果的眼巴巴的看着林恒。

“刚吃饭的,一会儿买。”林恒摇头,不能总满足她。

“我带你去个能发挥你实力的地方。”秀兰拉着林恒笑着说。

“哪里?”林恒好奇。

“到了你就知道了了。”秀兰拉着林恒,很快来到了一个卖各种小物件的街道。

这里有那种套圈和射箭游戏,套种或者射中了,就可以把物品拿走。

这种把戏,从古代开始就有了,并不稀奇。

秀兰带着林恒来到一个射箭拿东西的摊位面前。

这里面摆放的东西不少,有首饰、有一些日用品,还有一些鲁班锁等益智玩具。

价值最高的一等奖是一个羊脂玉簪子,秀兰显然看上那个了。

摊位老板看到林恒意动,连忙走过来笑着道:“要不要玩啊?五分钱一次,射中指定靶子,就可以拿走对应的东西。”

“那个羊脂玉簪子真的假的?要射中哪个靶子啊?”林恒指着一等奖询问道。

“当然是真的,假一赔十,你想要拿到这个,那得射中最远的那个十米的小靶子,连续射中十次就可以拿走。”

摊位老板笑着道,他这簪子就是和噱头,都放这里三年了,也没人能拿走。

“那我试试,先来个一块钱的。”林恒把晓霞给了秀兰抱着,递出去了一块钱。

四周围观的一些人也都好奇的看了过来,今早还没人能从老板这里拿走东西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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